(很无奈的)论我国人民的契约精神

近来接连发生了几件事,让我们对国人的契约精神有了切肤的认识。首先是我们的小房子委托中介出租,是继承了原房主的合同。7月份延误了5天才给我们打款。按照合同,中介已经构成了违约。我们要求解除合同,因为原房主签的租金实在是太便宜了。这时候中介的扯皮技能就开始表演了。他们觉得这不就是晚了几天打款嘛,你可以理解啊,可以原谅的呀。可是白纸黑字的合同是废纸吗?!合同规定了没有按时打款就构成了中介违约,我们有权利解除合同。房屋中介一直都是教育程度低的一群人,脑筋不灵,人懒又狡猾。他们大概从小到大从来都是混着,从来都没有为自己的迟到、错误真正付出过代价。他们觉得这些违约都是“小问题”,都可以糊弄着过。可我和WW是眼里进不得沙子的脑残知识分子,我们就是很认真的识合同上的每一个字。我们打了住建委的电话,准备去朝阳法院和工商局闹一闹的。直到在转过来的那周里又发生了另一件事。

转过来的周一一上班,上午GM公司的律师就给我打电话,说一个我们的co-investor迟迟不能打款,已经构成违约,问我们要不要把他们清出去算了。我和各方沟通了一下,同意公司的决定。这件事确实很意外,律师说她从业这么久,这事也是第一次发生。据说是因为co-investor的新基金一直没有close。这件事情让我看清两点。

1. 做基金这件事并不容易。并不是你投资做得好就一定能够做好一个投资管理公司。能够持续不断的募集到基金,基业长青,是很不容易的事情。我们这个co-investor还是和我们关系很好的朋友,也做了很多年,关系网和资历都不浅,却在案子上发生了违约,实在是不光彩的记录。

2. 为我们所认可的co-investor尚且如此,会发生不能按时付款的违约事件,何况遍地多如牛毛一样的中介呢。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,我们就知道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对白纸黑字是多么的不敏感,不严肃,视合同为儿戏。

好在我和WW都是老老实实的读书人,我总是对规则过分的敏感。像我现在的公司,人事管理很随意,让我总是不知所措,迷茫的要命。但是这样的好处是,我对待合同也是非常的严谨,一定严格遵循条款。(对了,还想起来我做的另一个案子,也是国内一个基金,承诺投资款2000万,最后拿不出这么多钱,只能把额度让渡给别的基金。这种事情的发生频率我觉得是有点太高了。就完全不该发生啊!)

顺便说,我觉得我们夫妻两个都是喜欢有职业精神的人。即使是中介,我们也可以立刻分辨对工作有积极态度和积累的人。我们买房的时候跑了那么多家中介,最后遇到一个对每个小区是什么职工来源,utility的供给是什么样的、怎么交费,停车位如何,全都如数家珍的中介,我们立刻就锁定这个人,最终也是他介绍的房子成了交。买车同样,对于我们看中的小众车型,有个销售能讲出来和大众款的异同、优势在哪里等等,我们就觉得他很懂。现在这个销售换了4S店,我们还想着继续去他那里保养呢。

总之,希望国内可以有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做到认真二字。不仅仅是小学生算术做题认真,长大了也要有认真的态度做事情。认真和努力一样是会有回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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